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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领涨全国官宣 新房42个月内不能卖

2021-03-26 00:19:05 来源:金投网作者:未知
近日,据唐山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官方微信“唐山发布”消息,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就加强市中心区(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商品房销售管理有关事项发出通知,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行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行为等进行了规范。通知提出,购房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自网签之日起新房42个月内不能卖,不得上市交易。唐山市紧急出台这样的政策,或许源于日前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9年11月份70个大中城市

近日,据唐山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官方微信“唐山发布”消息,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就加强市中心区(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商品房销售管理有关事项发出通知,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行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行为等进行了规范。通知提出,购房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自网签之日起新房42个月内不能卖,不得上市交易。

唐山市紧急出台这样的政策,或许源于日前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9年11月份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房价变动情况显示,2019年11月,唐山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指数环比上涨1.9%,同比上涨11.9%,相比2015年上涨了37.3%,环比上涨幅度与银川市并列第一。

在全国绝大多数地方房价都处于相对平稳、部分地区还出现小幅下跌的情况下,唐山市的房价却出现了11.9%的上涨,这对唐山市来说,确实面临不小的压力,需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防止房价继续上涨。

关键在于,国家统计局的数据刚刚发布,唐山市就出台了调控加码政策,到底针对性有多强、出现房价较大幅上涨的原因到底是什么、所出台的调控政策能否有效遏制房价快速上涨、到底是刚性需求带来的上涨还是投资炒作等产生的影响等。如果没有把房价上涨的原因找出来,就匆匆忙忙出台调控政策,纵然能够使房价得到暂时遏制,也很难保证今后的稳定,尤其是长期稳定。

任何一个地方,房价上涨都是有原因的。尤其是出现较大幅度上涨,原因可能更多,也更复杂。因此,要想使房价进入稳定有序状态,就必须对房价上涨的原因和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与研究,找出问题的症结,从而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而不是匆忙用一些暂时的、过渡性办法缓解眼前的矛盾。

事实也是,楼市调控进入到目前这个状态,特别是明确“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后,不管哪个地方,调控的目标都要指向“房住不炒”定位,要通过调控让房子回归到“居住”属性,从而让房价真正进入稳定有序规范的状态。

如果到了今天,仍然采用“打老鼠”游戏的方式,哪里房价高了,就在哪里举起铁锤,形成此起彼伏的格局,那就永远也进不了长效管理的轨道,甚至始终处于“调控紧一紧、房价稳一稳,调控松一松、房价涨一涨”的恶性循环。调控的目的,应当是让房地产市场处于健康状态、房价处于稳定状态、居民处于理性状态。

很显然,从“房住不炒”的定位来看,唐山市的此次调控收紧,表面上看,是及时的、有针对性的。但仔细分析,则显得不够理性,缺乏对房价上涨原因的深入剖析。所谓的“自网签之日起4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似乎还是老一套的调控手段。至于为什么是“42个月”,还有什么更好的措施,并未明晰。

以这样的方式来调控房地产市场,往往难以达到最佳状态。如果此次房价上涨是由刚性需求引发的,那么出台这样的政策,就没有必要。如果是炒作引发的,那该政策的效果也许不会太好。楼市调控发展到今天,如果限售不在8年、10年以上,就起不到调控作用。因为无论是住房投资者还是炒作者,都已经习惯了目前的楼市现状,不会再带着速战速决的想法和思路,相反会用时间换空间。

所以,在楼市调控问题上,已经不再是调控初期,用一两项调控手段就让房价受到有效遏制。今天的房价,需要更为理性和理智的手段,和具有长效管理作用的手段。即便是限售,也一定要限出效果来。否则,高高举起、轻轻放下,会让调控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无法从目前的调控方式步入长效管理轨道。无论哪个地方,面对房价出现反弹,都应先通过调查分析原因,找出问题症结,再出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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