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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bra会影响中国版数字货币吗?

2021-03-26 00:31:44 来源:金投网作者:佚名
Libra和央行数字货币DCEP尽管表面上都是尝试将货币扩展至数字领域,使得日常支付更加便捷,但实际上,无论从技术、模式、结果等方面分析,二者完全分道扬镳,朝着相反的方向各自前行。当然,目前二者均没有正式上线,我们也只能基于现有公开材料进行理论分析及逻辑推演。产品真正上线之前,大量技术调整在所难免。Libra从创设之初就声称将致力于推进普惠金融。这个理由在当今世界似乎很容易产生共鸣。此外,挂钩一篮

那么,这种超主权央行是否会成功?货币是央行的负债。央行之所以能够发行货币,其底层有国有资产和未来税收作为价值支撑。布雷顿森林体系之所以最终解体(美元脱钩黄金),背后还是人们相信美国所掌握的黄金数量不再能够支撑其货币发行。但Libra一旦脱离了储备资产,底层并无其他价值基础。即便被全球广泛使用也能算作价值基础,那Libra就将演变成典型的庞氏骗局,最终将难逃失败的命运。

因此,如果Libra想解决贷款可得性低和利率高的问题,自己创造信用的方式或许并不能带来好的结果。笔者认为有两种其他方式或可尝试:其一,Libra与商业银行进行合作,担当支付工具和信息采集的媒介,使得银行将服务扩展至金融服务欠发达的地区。其二,由经销商先行按照100%的比例缴纳储备金,获取确定数量的Libra货币,再加一定的利息或手续费转让给需要贷款服务的用户。用户在规定期限内以Libra或本币形式将本金偿还给经销商。这样,Libra系统就不涉及信用创设的问题,所谓贷款只是经销商将自己持有的存量Libra借出,就避免了Libra与储备资产脱钩的问题。

三、Libra与中国央行数字货币的比较

当Libra饱受争议之时,中国人民银行拟推出的央行数字货币DCEP(Digital Currency Electronic Payment,数字货币电子支付工具)却在如火如荼地进行,且很快会进入实际发行阶段。虽然同为数字货币尝试,但Libra和DCEP所选择的模式和最终目标完全相左。

通过表面的设计来观察,二者即存在诸多不同:在信用基础上,Libra背后是储备货币池的价值;而DCEP背后是人民币的主权货币信用。在使用范围上,DCEP仅替代M0,即流通现金;而Libra还涉及了M1甚至部分M2的领域。在使用方式上,DCEP可实现“双离线支付”,且不强制绑定账户;但Libra必须在线认证,并且基于明确的账户概念。在组织形式上,Libra核心部分以协会形式运行,成员间协调重大事项费时费力;而DCEP核心部分完全由央行负责管理,决策程序简单高效。在监管适应上,Libra尽管竭力讨好包括美联储在内的各国央行,但目前全球主流监管机构对其仍然疑虑重重,听证和论证之路漫漫无期;DCEP则由中国人民银行主导推出,在国内有天然的“监管许可”,因此可以集中精力快速推进。

通过逻辑推演,二者可能导致的后果也大不相同:在管理方式上,Libra货币将逐步脱离传统金融系统,即“金融脱媒”;但DCEP则将传统银行体系无法单笔追踪的现金交易逐步纳入管理范围,我们不妨称之为“现金返媒”。在对市场的影响上,Libra将使金融市场复杂化,加剧市场波动,降低货币政策有效性;而DCEP由于增强了对M0的统一管理,会在很大程度上帮助央行实现货币政策目标。在国际影响上,Libra储备资产大概率以美元为主,因此会增强美元在全球的优势地位,对非储备货币国家的主权货币或形成一定打压;DCEP完全用于人民币的M0替代,因此从理论上对外汇市场没有重大影响,在不对他国货币产生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可为人民币国际化深入实施创造有利条件,为增强我国的国际地位并提升话语权发挥积极作用。

综上,Libra和央行数字货币DCEP尽管表面上都是尝试将货币扩展至数字领域,使得日常支付更加便捷,但实际上,无论从技术、模式、结果等方面分析,二者完全分道扬镳,朝着相反的方向各自前行。当然,目前二者均没有正式上线,我们也只能基于现有公开材料进行理论分析及逻辑推演。产品真正上线之前,大量技术调整在所难免。

四、数字货币与区块链的冷思考

数字货币与与区块链就像一对孪生兄弟,如影随形,又互相成就。随着数字货币的推广,目前区块链技术已获得核心层面的大力关注,并在市场的反复发酵下衍生出诸多潜在应用场景。但是,区块链技术发明已十年有余,迄今为止并非市场不够关注或投入的资源不够多,但实际结合产业的应用仍然寥寥。笔者认为,这种反差有其深层原因,也就是技术的边界并不像市场鼓吹的那样无边无际。

区块链本质是通过共识机制让互相不信任的各方能够彼此信任的记账方式。但就像会计记账一样,账目清晰无误不代表底层业务经得起考验。从笔者的微观观察来看,目前区块链的主要应用场景也是保证信息在“上链”之后的安全性,达到不能篡改的目的。这种安全性的确重要,但或许并非当前产业界面临的关键问题。以财务造假为例,若干年前的造假方式以修改账目或“两本账”为主。但随着审计工作日益强化,账务修改越来越困难。于是近年来造假方式升级:账面与各种单据保持严格一致,直接在底层业务层面做文章。如虚增业务,现金流、商品出库及入库单均可以是真实的,但发出的货物可以货不对版,甚至是空箱,即所谓的“刷单”。此类行为在账面上是很难体现的。笔者以此举例,并不是特指这种造假方式不能防止,但这的确已经超出了区块链技术所擅长的领域。在“记账”这项工作本身的公允性已经不成为实体经济发展瓶颈的情况下,因记账而生的区块链技术价值究竟有多大,到底要如何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的确是值得重新思考的问题。

区块链在数字货币领域的成功,主要源于货币的交换主要体现在记账层面,不涉及更加底层的业务,因此恰好被区块链的优势所覆盖。但从另一个角度看,区块链相对繁杂的共识过程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交易的实时性和并发性。笔者建议,应理性并辩证地看待区块链的能力边界,其在数字货币领域的优势并不适宜无限外延,以免造成社会资源的无效投入。当然,区块链技术本身也在不断创新当中,能力边界必将扩展。数字技术终归只是工具,笔者衷心希望数字货币大规模推广后的唯一导向是让生活变得更好。但最终能否如愿,我们且将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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