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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医疗在近期迎来政策性利好

2021-03-26 00:39:22 来源:未知作者:佚名
暖风频吹,互联网医疗在近期迎来政策性利好。8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以164票赞成、3票弃权,表决通过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在新版《药品管理法》中,处方药未被列入不得在网络上销售的药品种类中,这被视作是冲破网售处方药禁区的信号。4天后,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首次将“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纳入现行医疗服务价

直至8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根据新版《药品管理法》规定,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不得在网络上销售,处方药并不在列。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袁杰表示,现行做法是明确规定网络不可以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不过综合各方面的意见,坚持线上线下相同标准、一体监管的原则,法律就网络销售药品作了比较原则的规定,即要求网络销售药品要遵守药品经营的有关规定,并授权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健康卫生主管部门等部门具体制定办法,同时规定了几类特殊管理药品不能在网上销售,为实践探索留有空间。

掘金潜力

处方外流撬动千亿市场,电商平台迎抢食机遇

目前医药电商平台主要以阿里健康、京东健康、平安好医生等为主,而且这些企业已拥有一定的营收规模。阿里健康2019年财报(2018年3月至2019年3月)显示,公司电商类业务达50.45亿元,占公司营收比例达99%;京东健康披露的数据称,目前公司实现营收过百亿元,大部分营收来自药品电商业务;平安好医生今年上半年实现营收22.73亿元,其中健康商城贡献营收14.54亿元。

中国社会科学院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朱恒鹏认为,网售处方药风险可控、可以开放,但需给监管部门、卫健部门、医院一个过渡期,随着大众需求的升级、收入的升级,随着企业间的不断竞争,最终市场会走向健康。

“别一上来就要求那么高,这是不现实的。”朱恒鹏表示,此次修订后的《药品管理法》,可能会对开放企业数量做出规定,如果限制企业数量,建议开放10家-20家企业,“千万不能只开放1家-2家,大的药品配送商国药、上药、华润等以及大的网络平台,都应该被纳入考量范围。”

除了监管层面的放开,网售处方药的另一个关键是处方外流。去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通知,明确提出支持处方外流,把药品购买权交予患者。这意味着原本患者在医院就诊、开处方并获得药品,现在处方外流后患者可以选择在医院或零售药店购药,将就诊和购药分离。

能够分享处方外流的不仅是传统的零售药店,电商平台也有机会瓜分蛋糕,后者在药品领域的占比很低,但增速很快。目前网络药品的市场规模总体还不大,占整体药品零售市场的5%左右,投资者预计这一部分电商化后,将形成高达千亿级别的新市场。

米内网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三大终端六大市场的药品销售额实现17131亿元,同比增长6.3%。从实现药品销售的三大终端的销售额分布来看,公立医院终端市场份额最大,2018年占比为67.4%,零售药店终端市场份额占比为22.9%,公立基层医疗终端市场份额近年来有所上升,占比为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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