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市要闻 > 财经正文

打掉了九成山寨店 鲍师傅的维权总算是有了结果

2021-03-26 00:40:52 来源:未知作者:未知
“我刚开始维权的时候,北京的鲍师傅‘山寨店’有300多家,现在还有不到30家。”“我刚开始维权的时候,北京的鲍师傅‘山寨店’有300多家,现在还有不到30家。”12月20日,鲍师傅糕点创始人鲍才胜对记者说,随着北京易尚公司主要用于招商加盟的两个侵权商标均被裁定无效,从明年起,他的主要精力不会再放在维权上,“终于可以坐办公室了。”直营店开了十几家,市场上却有千家加盟店网红糕点“鲍师傅”这几年比较火,

“我刚开始维权的时候,北京的鲍师傅‘山寨店’有300多家,现在还有不到30家。”

“我刚开始维权的时候,北京的鲍师傅‘山寨店’有300多家,现在还有不到30家。”12月20日,鲍师傅糕点创始人鲍才胜对记者说,随着北京易尚公司主要用于招商加盟的两个侵权商标均被裁定无效,从明年起,他的主要精力不会再放在维权上,“终于可以坐办公室了。”

直营店开了十几家,市场上却有千家加盟店

网红糕点“鲍师傅”这几年比较火,一个原因是糕点确实好吃,另一个原因就是维权经历坎坷。2014年,随着品牌走红,各种打着“鲍师傅”名号的山寨店面不断涌现。鲍才胜创建鲍师傅品牌十多年来,只在北京开过十几家直营店,然而五花八门的山寨加盟店,在北京已经开到了300多家,消费者很难买到正宗的鲍师傅糕点。放眼全国,号称可加盟的“鲍师傅”已开店上千家,其中以北京易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最为典型。

据悉,2013年,鲍才胜申请了30类糕点类“鲍师傅”商标,但并未在更多品类注册。随后,北京易尚注册了更多的“鲍师傅”商标,其商标为人像、汉字、拼音,通过三个商标混合使用进行加盟授权,在2017年,迅速抢占了全国200多个城市。而这些加盟店生产的糕点质量、口味参差不齐,不少消费者购买后认为,“鲍师傅”味道也不过如此。面对模仿者对“鲍师傅”品牌的冲击,鲍才胜走上了打假维权之路。

据了解,鲍才胜针对北京易尚用于加盟经营的第32类饮料类和第43类餐饮类商标,分别于2017年7月和2018年2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交了无效宣告申请。随后,商标局分别作出裁定,宣告北京易尚上述商标无效。北京易尚对裁定不服,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今年11月19日和12月4日,这两个案子分别进行了开庭审理。

12月9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发放针对第43类鲍师傅商标无效宣告案的一审判决书,法院认定,北京易尚的第43类餐饮类商标和鲍才胜公司第30类糕点类的商标构成类似商品与服务,维持了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无效宣告裁定,驳回北京易尚的全部诉讼请求。“预计第32类商标无效宣告案也将于近期拿到法院一审判决书。”

截至目前,鲍才胜公司对北京易尚加盟店进行证据保全的有162家,立案了147家,涉及北京、南京、苏州、扬州、南通、西安等多个城市。现判决和调解结案的已达61家,鲍才胜公司全部胜诉,全部由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维权案件时效加快,赔偿金额也在增多

法院在判决书中解释,判断商品和服务是否类似,应当考虑商品和服务的功能、用途、生产部门、销售渠道、消费群体等是否相同或者具有较大的关联性,是否容易使相关公众认为相关商品和服务是同一主体提供的,或者其提供者之间存在特定联系。本案中,两个公司使用的商标在实践中具有密切关联性,考虑到鲍才胜公司提交的证据能够证明其商标使用在糕点、蛋糕、面包等商品上已具有一定知名度,如果两家公司的商标构成相同或近似,容易导致消费者混淆。

鲍才胜代理律师朱叶分析,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判决具有重要意义,“最早打击侵权店的时候,往往是左边摁下,右边又冒出来,因为没有把最基本的商标拿掉。”她表示,此次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于易尚第43类对外授权使用商标的无效判决,从源头上对打击山寨店提供了有力支持。

而谈及维权经历,鲍才胜说,对今年以来的维权进展感到不可思议。“最开始我们的维权非常艰难,取证、公证、起诉,花费的精力很大,最后赔偿还很少,有很多次我都觉得很悲观,想要放弃。”鲍才胜说,随着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的大环境越来越好,今年以来案件审理速度越来越快。

朱叶说,“最早一个案件一审的周期大概在8到9个月;今年我们9月25号在成都立了20个案件,现在已经结了14个了。现在都是批量结案,推动的非常快。”而赔偿金额也在增加。据介绍,鲍才胜公司已在全国18个地区针对213家侵权门店进行了诉讼,其中易尚加盟方的被告门店一共有163家。这213个案件的判决和调解金额已经达到了618万元,其中涉及易尚公司被告的金额约在461万元左右。

鲍才胜表示,所有判决的钱将全部捐做扶贫,公司不会留下一分钱。

新《商标法》11月1日起正式施行,加大商标侵权监管力度

记者了解到,作为知识产权保护重要举措之一,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于2019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修改的《商标法》加大了商标侵权监管力度,提高了商标侵权的赔偿金额,还加强了对恶意注册行为的规制等。

据悉,《商标法》第4条修订后增加了“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的内容。同时,商标侵权惩罚性赔偿上限由3倍提升到5倍。

“这意味着,如果一个企业今后注册商标时很明显是为了傍名牌,在商标实质审查阶段即使没有当事人的介入,也会被主动驳回。”朱叶说。

  •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