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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定了!社保将迎来6项新调整

2021-03-29 13:37:09 来源:网络作者:佚名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的意见》,明确分工责任及完成时限。其中,社保将迎来6项新调整,相关政策出台时间表也明确了。一、提高养老金4月底出台政策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退休人员关心,什么时候能上涨?对于此项工作,《分工意见》明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牵头,4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年内持续推进。从2018年到2020年,养老金已经连续3年均

人社部此前初步提出了职业伤害保障模式,拟在深入听取各方意见、凝聚更大共识基础上,按照先试行再完善的思路,稳步推进相关工作。

四、放开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9月底出台政策

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推动放开在就业地参加社会保险的户籍限制。

对于此项工作,《分工意见》明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医保局、财政部牵头,9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年内持续推进。

五、5月底前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增加30元

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居民医保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分别再增加30元和5元。

根据《分工意见》,此项工作由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牵头,5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年内持续推进。

上调后,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将达到每人每年58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79元。

六、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报销5月底前出政策

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建立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逐步将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报销。

根据《分工意见》,此项工作由国家医保局牵头,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5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年内持续推进。

2020年8月,国家医保局曾发布《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建立完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保障机制,从高血压、糖尿病等群众负担较重的门诊慢性病入手,逐步将多发病、常见病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普通门诊统筹覆盖全体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支付比例从50%起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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