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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证监局与珠海中院等单位签署合作备忘录

2022-11-12 12:00:11 来源:网络作者:佚名
近日,广东证监局、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珠海中院”)、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简称“法律服务中心”)、广东中证投资者服务与纠纷调解中心(简称“广东调解中心”)签订了《关于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及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处理合作备忘录》,全面深化诉调对接合作。根据合作备忘录,珠海中院将法律服务中心、广东调解中心纳入特邀调解组织名单,互设工作站,并在签约仪式后举行了揭牌仪式。 合作备忘

近日,广东证监局、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珠海中院”)、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简称“法律服务中心”)、广东中证投资者服务与纠纷调解中心(简称“广东调解中心”)签订了《关于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及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处理合作备忘录》,全面深化诉调对接合作。根据合作备忘录,珠海中院将法律服务中心、广东调解中心纳入特邀调解组织名单,互设工作站,并在签约仪式后举行了揭牌仪式。

合作备忘录主要明确了在办理信息披露违法行政案件、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过程中,就案件通报、调查协作、诉调对接、学习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内容建立四方合作机制,为下一步工作提供了明确指引。

此前,广东证监局已与广州、汕头两地中级人民法院签订合作备忘录。有关合作备忘录的签署,是广东证监局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证监会关于全面推进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关于建立“总对总”证券期货纠纷在线诉调对接机制的通知》《关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重要举措,是广东证监局、有关地方法院、法律服务中心、广东调解中心等单位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重要内容,对凝聚各方合力,妥善解决辖区证券期货纠纷具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下一步,广东证监局将抓好有关合作备忘录的执行落实,加强与省市相关法院的协调配合和执法协作,共同推进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田鸿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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