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这十年|城乡居民人均住房面积增长到41.3平方米
经济导报记者从山东省委宣传部于9月30日举行的“山东这十年”系列第六场主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党的十八大以来,城乡居民人均住房面积从35.8平方米增长到41.3平方米。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周善东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住房问题关系千家万户切身利益,关系人民安居乐业,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党的十八大以来,山东坚持“房住不炒”定位不动摇,持续保障和改善群众住房条件,推动由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大步迈进。
这十年,山东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房地产投资额稳步增长,城市住宅品质不断提升。全省房地产开发投资从4708.3亿元增长到9819.7亿元,其中住宅投资从3473.2亿元增长到7694.5亿元,房地产开发投资额累计超过7万亿元。商品房销售面积从8232.8万平方米增长到1.42亿平方米,其中住宅销售面积从7745.9万平方米增长到1.26亿平方米,城乡居民人均住房面积从35.8平方米增长到41.3平方米,人民群众居住条件得到持续改善。全省有3个项目成为全国百年住宅试点项目,有28个项目获得国家康居示范工程;有23个获得3A级住宅性能评定项目;有90个项目获得广厦奖,数量均居全国首位。
这十年,山东还加快美丽宜居城市建设,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总量居全国首位,城市居住环境不断改善。全省累计开工改造老旧小区11365个,惠及居民333.51万户,完成投资383.99亿元,改造总量居全国首位。全省累计开工改造各类棚户区357万套(户),完成投资5000多亿元,800余万棚户区群众“出棚进楼”,棚改规模居全国首位。2016年,山东省被国务院列为棚改工作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激励省份,2018-2021年,山东连续四年都有设区市获评国务院棚改工作真抓实干成效明显激励城市。
这十年,山东不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保障性住房量大面广,困难群众基本住房需求得到更好满足。全省累计开工公共租赁住房28.6万套,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46万户次,保障困难家庭90.9万户,城市低保、低收入家庭基本实现应保尽保。2021年以来,全省累计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2.9万套(间)。“十四五”期间,全省计划筹集45万套(间)保障性租赁住房,将极大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困难问题。2021年,济南市获评国务院“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成效明显”督查激励城市。
这十年,坚持住房公积金惠民利民,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额度持续增长,有力支持了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改善。全省住房公积金实缴职工1487万人,缴存额1.02万亿元,累计缴存额1.24万亿元,是2011年底的5.55倍。提取住房公积金6752.63亿元,向185.05万户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6065.27亿元,个贷率86.67%,比2011年底提高了26.77个百分点;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累计发放试点项目贷款23.2亿元;从增值收益中提取城市廉(公)租房建设补充资金395.42亿元,为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了有力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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