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优先建设海洋强市 我省要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
今年以来,我国多个沿海城市出台“十四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建设“海洋强市”。各地围绕海洋科技、海运贸易、临海工业、现代渔业和海洋旅游业等海洋产业制定发展措施。值得欣慰的是,各地海洋强市战略不约而同提出要以海洋经济发展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并重推进城市建设,都将“持续深化海洋生态综合治理”作为建设的核心任务。
今年年初出台的《“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明确指出,保护好海洋生态环境是关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美丽中国和海洋强国、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的重要使命和任务。同时还应看到,当前我国海洋生态环境改善还没有从量变转为质变,还面临着近岸海域水质改善成效尚不稳固、海洋生态退化趋势尚未根本遏制等突出问题。多个沿海城市聚焦海洋生态建设,突出“海之蓝”这一最亮发展底色,是应有的鲜明态度、职责使命。
海洋强市,不仅是海洋发展主题下的经济强市,更应是生态强市。应充分注重海洋保护利用综合效率和效益,在关注生产、生活空间的同时,充分关注生态空间,坚决杜绝对海洋及其邻近的陆地资源的不合理开发利用,推出开发和保护综合措施,实现城更美、海更蓝。
首先,注重发展和保护并重,开发与治理同步推进应在海洋产业建设中处处有体现。目前,许多沿海城市围绕海洋经济提出壮大海洋渔业、海洋装备、海洋旅游等海洋主题产业,以产业建设带动城市发展。在这一过程中,应充分注重筑牢沿海绿色生态屏障。在强化海洋资源科学利用的同时,注重改善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特别是在推进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加强海洋生态预警监测等方面持续发力。海洋产业引领海洋强市建设,不仅要有精品产业,还应同步打造海洋生态金字招牌,拿出各地的特色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样板。
其次,高质量海洋治理能力应是海洋强市所具备的核心素养。作为海洋强市,应具备精准治污,持续改善近岸海域环境质量,保护和修复并举,提升海洋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的基本能力。针对人民群众身边存在的海洋生态环境问题,应具备综合推进重点海域生态环境整体保护、系统治理、精准施策和综合监管能力。特别是在“双碳”目标下,海洋城市应针对海洋治理突出减污降碳和以保护促发展。通过陆海统筹、协同发力,把重点海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要求落实到海洋产业结构布局调整和协同发展中,从源头上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污染物排海压力,保护好优质海洋生态空间。
最后,海洋强市应建立并具备破解海洋生态难题的机制和能力。当前,海洋生态建设依然面临着陆海的双重开发压力和污染损害、海洋生态系统不易于监测观测等难题。各地在建设海洋强市中,应在产业开发的同时提升破解海洋生态难题的能力,整体考虑、综合施策,建立相应机制,实现良性可持续发展。(苏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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