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亿元借款进入华昌达账户 400万元系“财务顾问费”?

2021-03-26 00:33:18 来源:金投网作者:网络
迷雾重重的“华昌达2亿元借款纠纷案”诸多细节经独家曝光后,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日前,中国证监会直接管理的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证投服中心”)公开发声:“支持华昌达利用法律手段全力维护上市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在中证投服中心看来,案件的焦点在于华昌达(300278.SZ)原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颜华假借上市公司名义,向武汉国创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创资本”)借款2

国创资本方面表示,根据武汉中院和湖北高院生效判决及武汉中院下发的《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2019】鄂01执1854号),华昌达现已是被执行人,如公司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付款义务,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国创资本提供的转账凭证也显示,2016年7月25日,国创资本经汉口银行营业部向工商银行十堰六堰支行转账2亿元,收款人户名为华昌达,备注为“现金平台借款”。

而华昌达和颜华方面均表示,该笔借款系颜华个人借款,在资金进入华昌达账户后,2亿元借款资金分批转入了颜华个人账户。在今年6月11日签署的个人声明中,颜华也承认该笔借款系其个人贷款,并表示:“当时在谈判的时候,我已经明确向中间人和国创资本的领导说明是我个人借款。国创资本将2亿元支付至华昌达账户后,我跟华昌达说这个是我个人的借款,我让上市公司转给了我个人。”

对于颜华在个人声明中所述内容,国创资本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其个人陈述内容均未经司法机关的调查认定,为其主观意见,并不具有可采纳性。另根据华昌达的披露,公司已就颜华涉嫌犯罪向公安机关报案,颜华现已为犯罪嫌疑人,其个人陈述的观点更值得怀疑。

“颜华相关债务纠纷与本公司无关,我司从未与国创资本签订过借款合同及补充协议,从未向国创资本借款,也从未和国创资本有过任何借款意向。”华昌达方面则在此前的公告中表示,国创资本相关利益方涉嫌严重违规违法,公司已就此事项向相关部门报案及举报。

华昌达法务部负责人告诉记者,公司自2015年就与颜华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关系,当年底公司应付颜华债务余额是3亿余元。“之后颜华给公司借款2亿元,他给公司的说法是委托国创资本汇入2亿元。加上这2亿元,公司向颜华共借款5亿余元。公司将(国创资本转入的)2亿元记为股东个人对公司的借款。之后颜华要求公司归还借款,公司已还清了对颜华的所有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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