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注册制首现IPO被否 网进科技创业板IPO被否

2021-03-26 03:42:59 来源:金投网作者:未知
3过2,创业板注册制首现IPO被否。11月11日,深交所发布创业板上市委 2020 年第 44 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会议审议结果显示,致远装备、恒帅股份首发过会,网进科技被否。这是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以来首现IPO申请被否的情况。网进科技创业板IPO被否据深交所公告,因不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网进科技创业板IPO首发申请未能获得通过。同日上会的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宁波

3过2,创业板注册制首现IPO被否。

11月11日,深交所发布创业板上市委 2020 年第 44 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会议审议结果显示,致远装备、恒帅股份首发过会,网进科技被否。

这是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以来首现IPO申请被否的情况。

网进科技创业板IPO被否

据深交所公告,因不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网进科技创业板IPO首发申请未能获得通过。同日上会的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则成功过会。

网进科技的创业板IPO申请于今年6月29日获受理,公司拟融资4.6亿元,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保荐机构为方正证券。

据招股说明书,公司立足于智慧城市行业,以自主研发的一系列软件产品及物联网应用平台为支撑,围绕城市运行、社会治理和安全管理的核心领域,运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向客户提供项目咨询、方案设计、设备采购、软件研发、系统集成及运营维护的一站式综合解决方案,是一家专业的智慧城市IT服务商。

公司的业务范围涵盖智慧公安、智慧政务、智慧交通以及智能建筑等众多智慧城市子领域,以智慧城市综合解决方案的形式向客户提供IT服务,建立满足客户需求的智能化系统及软件应用平台。公司聚焦于软件开发能力要求较高的智慧城市行业,通过重点加大对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技术的研发投入,形成相应产品和技术的解决方案,逐步建立以客户为中心的创新模式,从而驱动公司核心软件平台的不断升级,最终实现自研软件与新兴技术在智慧城市不同领域的融合应用。

此次IPO拟募集资金总额 4.60亿元,所募集的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智慧政务产品升级及服务体系扩建项目、智慧健康大数据平台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1,940.00 万股(不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份数量),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经营业绩方面,2017年至2020年第一季度,网进科技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2.73亿元、3.89亿元、4.36亿元和4,527.6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3,589.16万元、5,793.82万元、6,726.84万元和99.35万元。

上市委提出三大主要问题

在上市委审议会议上,上市委对网进科技主要提出了三点问题:

首先要求公司结合黄玉龙、张亚娟和潘成华之间的股权转让及其资金往来和纳税情况等说明实际控制人的认定理由是否充分,实际控制人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是否清晰,是否符合《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此外,网进科技的第一大股东文商旅集团持股比例超过三分之一,并有两名来自文商旅集团的人员担任董事,其中一名担任公司董事长。文商旅集团为昆山市国有独资企业,报告期公司90%以上销售收入来源于昆山市智慧城市建设。对此,上市委要求网进科技说明文商旅集团被认定为对公司既无控制权,也无重大影响,仅作为财务投资人的理由是否充分。

招股说明书数据显示,网进科技主要客户以行政机构及国有企业为主,且地域较为集中,昆山市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比高达92.38%。

最后,上市委还要求网进科技说明报告期内公司长期应收款未计提减值准备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创业板上市委审议认为,网进科技未能充分、准确披露相关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及其资金往来和纳税情况、认定实际控制人的理由、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的股份权属是否清晰、文商旅集团仅作为财务投资人的合理性等, 不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十二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十五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根据注册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创业板上市委审议意见,深交所决定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予以终止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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