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桥集团(洪桥集团股价)
格隆汇1月12日丨洪桥集团(08137.HK)公告,公司获卖方告知,于2023年1月12日,要约人吉利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买方)与卖方订立买卖协议,据此,(i)执行董事贺学初先生及李星星先生(李书福先生的儿子)有条件同意于买卖协议日期分别出售目标公司洪桥资本有限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的38.09%及30.77%;及(ii)要约人有条件同意于买卖协议日期自贺先生及李星星先生收购目标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合共68.86%。
紧随完成后,目标公司将分别由要约人、Strong Target(一间由李先生全资拥有的公司)及贺先生拥有68.86%、18.23%及12.91%权益。于要约人将于完成后获得目标公司的法定控制权以及要约人及要约人一致行动人士将拥有公司约62.40%权益,故要约人将须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6.1注释8及收购守则应用指引19就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提出无条件强制性全面要约。每股要约股份现金0.08港元,较1月12日收市价每股0.355港元折让约77.5%。
要约人为一间于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的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于本联合公告日期由李先生全资拥有。要约人的主要业务为持有公司股份,包括收购及持有销售股份。李先生为吉利汽车控股有限公司(其股份于联交所上市,股份代号:0175)的主席兼执行董事。李先生亦为吉利控股的控股股东、创办人及董事会主席。吉利控股及其附属公司主要从事汽车销售以及相关零件及部件的批发及零售业务。李先生于中国汽车制造业务拥有超逾35年投资及管理经验。
于该等要约截止后,要约人拟继续集团的现有主要业务。要约人将于该等要约截止后对集团现有主要业务及财务状况进行检讨,以编制日后发展及扩阔集团主要业务的业务计划及策略。根据检讨结果,要约人可能会探索其他商机,并考虑任何资产出售、资产收购、业务理顺、业务撤资、集资、业务重组及╱或业务多元化是否合适,以提升集团的长期增长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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