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恒大(中国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智通财经APP讯,中国恒大(03333)发布公告,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罗兵咸)应该公司的建议辞任公司核数师,自2023年1月16日起生效。
集团的债务重组工作正在积极地推进,完成2021年审计财务报表尤其重要及关键。由于罗兵咸就集团持续经营编制基础及相关披露影响的评估,资产的减值评估要求额外的审计工作及程序,双方对工作范围及时间表未能达成一致,董事会认为,委聘另一家核数师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尽快推进完成审核工作,符合公司及其持份者的最佳利益。因此,董事会建议罗兵咸辞任公司核数师。
罗兵咸在辞任函中指出其尚未收到与审计集团202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相关的重大事项的若干资料,其中包括:
(1)其要求该公司审核委员会及公司附属公司中国恒大新能源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恒大汽车)审核委员会分别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并聘请独立第三方机构协助调查集团及恒大汽车可能存在表外理财产品及其他表外负债和未披露的存款质押安排的情况,并提供相关调查报告及资料。罗兵咸目前尚未知悉此等独立调查的进展,亦未收到相关的调查报告及资料。
(2)有关该公司附属公司恒大物业集团有限公司(恒大物业)于2022年7月22日公告的‘‘初步调查所得资讯’’中披露的人民币134亿元存款质押担保(该质押担保)被相关银行划转一事,虽然公司已提供该质押担保的初步独立调查报告,公司尚未提供:
(a)独立调查委员会出具有关该质押担保的最终独立调查报告;
(b)有关该质押担保相关的会计影响评估,以及恒大物业由此确认对集团人民币134亿元的非贸易应收款项的法律权属的律师意见;
(c)关于集团偿还恒大物业人民币134亿元的具体方案以及可行性的评估,以及相关会计影响评估;
(d)要求恒大物业管理层全面调查恒大物业所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以识别是否有其他潜在的未经恰当授权或记录的交易或事项;及
(e)内控顾问对恒大物业内控及风险管理系统全面评估的结果。
(3)集团2021年度未在合同约定到期日清偿若干到期借款及其他带息负债。集团管理层需进一步提供对集团若干借款合同条款遵循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契约、非财务契约、借款人承诺与保证、借款人义务及交叉违约条款)的评估。
(4)关于集团2021年度持续经营编制基础及相关披露影响的评估,包括2022年1月1日起不少于12个月的现金流量预测、针对未来现金流量而拟定的计划和措施,以及现金流量预测中关键假设的相关解释或依据。
(5)截止2021年12月31日集团开发中物业及持作出售竣工物业可变现净值以及自持物业、固定资产、使用权资产等可回收价值的评估及其支持性资料。
(6)集团拥有的部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存在被解除合同并被要求煺回土地使用权的情况,集团管理层尚未提供该部分合同对应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相关可回收情况的支持性文件。
(7)截止2021年12月31日,根据恒大汽车的汽车业务板块现金产生单元的未来现金流折算净值,恒大汽车管理层对其汽车业务板块的长期资产(包含外购无形资产、资本化无形资产及商誉)执行了资产减值淮备评估工作;但尚未提供相关资本化无形资产的支持性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预算、可行性分析报告等)、现金产生单元未来现金流折算净值的相关计算依据、关键假设等重要的支持性材料。
(8)集团合并财务报表及部分附属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各会计科目明细资料及报表附注资料。
(9)其他重要的财务资料,包括房地产销售收入确认的支持性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购房合同、验收报告和交楼通知书等资料)、成本、费用和违约金等负债的完整评估资料、未决诉讼事项清单(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具体案件资料以及该等案件对未计负债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影响的评估)以及关联方往来余额及关联方交易的清单和对账结果等。
罗兵咸考虑到董事会对其辞任为该公司核数师的建议,鉴于罗兵咸尚未获取包括上述重要事项在内的2021年审计所需的审计资料和证据,尚未能全面开展审计工作;针对上述若干重要事项,罗兵咸在获得初步资料后亦可能需要执行进一步的审计工作。罗兵咸目前无法确定此等后续工作的范围、也难以合理估计完成2021年审计工作所需的时间。因此,罗兵咸同意辞任该公司核数师,并自2023年1月16日起生效。
于考虑该公司的审核委员会的推荐建议下,已议决委任上会栢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上会栢诚)为公司新核数师,以填补罗兵咸辞任后的临时空缺,任期直至该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为止。上会栢诚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香港的成员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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