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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中概股迎大利好!刚刚,证监会回应中美审计监管合作…

2022-12-16 08:21:11 来源:证券时报作者:程丹
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近日发布报告,确认2022年度可以对中国内地和香港会计师事务

  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近日发布报告,确认2022年度可以对中国内地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完成检查和调查,撤销2021年对相关事务所作出的认定。

  中国证监会12月16日就中美审计监管合作进展情况发布答记者问。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注意到美方发布的报告和公开表态。中国证监会一贯主张通过监管合作机制解决跨境上市审计监管问题,实践证明只要双方秉持相互尊重、专业务实的合作精神,一定能够找到一条符合各自法律和监管要求的可行合作路径。

  欢迎美国监管机构重新作出的认定

  当地时间12月15日上午,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发布报告,确认2022年度可以对中国内地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完成检查和调查,撤销2021年对相关事务所作出的认定。市场普遍认为这标志着中美审计监管合作取得积极成效,对中国企业在美上市释放出积极信号。

  中国证监会表示,中国证监会、财政部与美国PCAOB于2022年8月26日签署的中美审计监管合作协议,将双方对相关会计师事务所的检查和调查活动纳入双边监管合作框架下开展。合作协议签署以来,双方监管机构严格执行各自法律法规和协议的有关约定,合作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检查和调查活动,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合作过程中,双方就检查和调查活动计划作了充分沟通协调,美方通过中方监管部门获取审计底稿等文件,在中方参与和协助下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人员开展访谈和问询。中方遵守法律法规并参照国际惯例,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对检查和调查所涉底稿文件中含有的个人信息等特定数据进行了专门处理,在双方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的同时,满足了相关法律法规对信息安全保护的要求。

  “我们欢迎美国监管机构基于监管专业考虑重新作出的认定。”中国证监会表示,期待与美国监管机构一道,在总结前期合作经验的基础上继续推进今后年度审计监管合作,相互尊重,增进互信,形成常态化、可持续的合作机制,共同营造更加稳定、可预期的国际监管环境,依法维护全球投资者合法权益。

  在中美审计监管合作协议框架下的合作路径

  今年8月,中美签署审计监管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包括三方面重点内容,一是确立对等原则。协议条款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中美双方均可依据法定职责,对另一方辖区内相关事务所开展检查和调查,被请求方应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尽力提供充分协助。二是明确合作范围。合作协议范围包括协助对方开展对相关事务所的检查和调查。其中,中方提供协助的范围也涉及部分为中概股提供审计服务、且审计底稿存放在内地的香港事务所。三是明确协作方式。双方将提前就检查和调查活动计划进行沟通协调,美方须通过中方监管部门获取审计底稿等文件,在中方参与和协助下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人员开展访谈和问询。

  据多家媒体报道,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在官网发布公告,宣布历史上首次成功对中概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底稿审查。据悉,PCAOB主席Erica Williams在新闻发布会上确认,随着本次审查完成,“摘牌”倒计时也会重置。

  根据监管合作协议,对会计师事务所开展监管,会涉及到审计工作底稿。以日常检查为例,监管机构除检查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体系外,还需要抽查部分上市公司的审计工作底稿,以检验事务所的工作质量。审计工作底稿是事务所开展审计过程中,对其制定的审计计划、实施的审计程序、获取的相关审计证据,以及得出的审计结论等所作的“工作记录”。审计工作底稿的主要功能是记载审计师是否依照审计准则尽职尽责地验证企业收入支出等财务信息准确性,因此一般并不包括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企业底层数据等敏感信息。

  审计监管的直接对象是会计师事务所,而非其审计的上市公司。从跨境审计监管合作的国际实践看,上市地监管机构一般每年抽选部分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检查,并在受检事务所审计的上市公司中抽查有代表性或有潜在审计质量风险的审计项目加以验证,以评估事务所的审计工作质量。对于中美审计监管合作而言,也是如此,无须每年检查全部在美上市公司审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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