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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当口的申港证券摊上事了,因对企业募集资金使用督导中“敷衍了事”遭监管重罚

2022-05-12 15:01:15 来源:银柿财经作者:佚名
  今日(5月12日),贵州证监局下发了一份《关于对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张千帆、张红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决定书称,贵州三力存在三大问题,其中第一大问题是:2

  今日(5月12日),贵州证监局下发了一份《关于对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张千帆、张红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决定书称,贵州三力存在三大问题,其中第一大问题是:2021年2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716.93万元支付募集资金运用计划外的G-21-08,G-21-09,G-21-10地块购置保证金。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未履行相关审议程序,且未及时披露。

  证监局决定对贵州三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同时,公司董事会秘书张千帆对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财务总监张红玉对募集资金支付负有主要责任,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银柿财经记者注意到,贵州证监局今日还同时对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周洪刚、王东方采取了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具体看,证监局称,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证监局对贵州三力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贵州三力存在未严格按招股说明书中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2021年2月,贵州三力使用GMP改造二期扩建项目专户中募集资金716.93万元支付安顺市土地资源交易中心G-21-08,G-21-09,G-21-10地块购置保证金。该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未履行相应审议程序,也未及时进行披露。与申港证券在《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地点及主要建设内容的公告》中“购置土地的费用由公司自有资金承担”描述不符。

  “你公司作为贵州三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对贵州三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情况进行持续督导,周洪刚、王东方系保荐代表人,存在未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的问题。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70号,以下简称《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根据《办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证监局对申港证券表示。

  公开信息显示,申港证券于2016年3月14日获中国证监会批复设立,并于同年10月正式开业,系国内首家根据CEPA协议设立的合资全牌照证券公司。据中国证监会公布的2021年证券公司分类结果,申港证券评级级别从2020年的AA掉为BBB。

  银柿财经记者注意到,申港证券已经不是第一次因对企业的督导中不尽责而被罚了。早在2020年4月,上海证监局发布了关于对申港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公告显示,申港证券作为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财务顾问,未发现博天环境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相关尽职调查工作与质控内核工作存在不足。

  此外,近两年,申港证券因其他方面的违规而受到监管的处罚也比比皆是。

  2020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官网显示,申港证券因未按规定划分客户风险等级而被罚款20万元。同时,时任申港证券常务副总裁(代行总裁),分管经纪业务的樊平对于申港证券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也被罚款1万元。

  2020年6月,上海证监局发布了关于对申港证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证监局称申港证券在2020年4月公司股权转让事项中,存在入股股东的投资资金非自有资金、系从其他企业借入的情形。其未对入股股东做好尽职调查,违反了《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导致公司入股股东出现违反《规定》第十六条第(一)项、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此外,时任申港证券董事会秘书的刘俊红作为申港证券股权管理事务的直接责任人,对申港证券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一同接到警示函。

  在今年3月1日,申港证券发布了关于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备案报告,成为了又一家欲登陆资本市场的券商。

  屡屡遭罚凸显公司内控管理水平堪忧,评级也被降为BBB,申港证券的冲击IPO之路能否顺畅?这场漫长的IPO考试,还需时间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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