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浙江增值税留抵退税达634亿元,小微企业共计退税361亿元
5月12日,银柿财经记者从《关于进一步减负纾困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新闻吹风会上获悉,浙江实行大规模留抵退税后,4月份已有15.9万户纳税人享受了增值税留抵退税634亿元。其中,小微企业是最主要的受益主体,已获得退税的纳税人当中,小微企业有15.24万户,占比达到95.8%,共计退税小微企业共计退税是361亿元,占比达到56.9%。
目前,国内疫情反复,市场主体发展面临的问题更多。据了解,《若干意见》已于4月28日发布。浙江省税务局副局长刘炳荣介绍,税收方面,《若干意见》既有免税、减税的政策,还有缓税、退税政策,税收政策的组合拳主要内容有:
一是免税政策。对小规模纳税人实施阶段性的免征增值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对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执行期限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是减税政策。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政策再加力,一年应纳税所得不超过100万的部分,延续2.5%的税负率,年应纳税所得100万至300万元的部分,实际的税负率由原来的10%,下降到今年的5%。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政策再加大力度,2018年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比例,浙江从原来的50%提高到75%,2021年制造业企业的加计扣除比例,从原来的75%提高到了百分之百。今年浙江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加计扣除的比例也提高到了百分之百,进一步激发了创新的活力。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再加力,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下的设备器具继续给予一次性的扣除。对于中小微企业购入了500万元以上的设备器具,按最低的折旧年限适用全额或减半的一次性扣除政策。另外,扩大“六税两费”适用范围。按照50%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适用主体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扩大到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执行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是缓缴税政策。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缓缴期限继续延长6个月;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延缓期限为6个月。制造业中型企业延缓缴纳比例50%,制造业小微企业延缓缴纳比例100%。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包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
四是退税政策。今年的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优先支持的是小微企业,对所有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的存量留抵税额。对于存量,将于6月底前一次性集中退款;对增量的部分,也是按照规定退还,还取消了连续6个月增量留抵税额大于零,最后一个月增量留抵税的企业大于50万的退税条件。退税资金将全部直达企业,切实为企业输血活血、纾困解难。
另外,在政策措施落实方面,刘炳荣提及将从“快享”“严打”两方面入手。一方面,税务部门打造“政策快享直通车”,做到政策精准推送,依托税务数据甄别匹配政策的适用对象,通过税务征纳沟通平台,一对一推送个性化的政策礼包。
另一方面,税务部门也将启用防骗取税费支持政策、涉密防风险的防火墙。针对大规模的留抵退税政策,刘炳荣称会采取技防和人防相结合的方式,依托税收大数据,对留抵退税纳税人的风险进行全景式扫描,构建了事前预审、事中审核、事后复核的风险防控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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