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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瞒监管离职人员入股,影石创新等来115字问询

2022-12-12 18:27:03 来源:财通社作者:佚名
IPO公司中,股东信息往往是披露的重点,然而有这么一家叫影石创新的“小巨人”公司,在招股书中对其历史

  IPO公司中,股东信息往往是披露的重点,然而有这么一家叫影石创新的“小巨人”公司,在招股书中对其历史间接股东“陈斌”只字不提。

  纸终究包不住火,市场发现,陈斌曾在深交所任职多年,还曾被借调到证监会发行部工作,属于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

  一年前,影石创新IPO已过会,然而在注册环节卡了10个月后,等来的却是证监会一份仅有115字的问询。

  11月22日,证监会向影石创新发出仅有115字、涉及一个问题的注册阶段问询:请补充说明间接股东陈斌截至目前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申报以来对外转让持股的背景、原因,对价支付情况及转让的真实性,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隐瞒监管离职人员入股,影石创新等来115字问询

  这是陈斌首次被监管部门“点名”。影石创新前后更新的四版招股书以及对上交所四轮问询的回复材料中,均未出现陈斌的相关表述。

  据《经济参考报》记者多方采访、调研发现,进行多层股权穿透后,陈斌是影石创新的间接股东,曾在深交所任职多年,还曾被借调到证监会发行部工作,属于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除陈斌外,影石创新IPO过程中还可能存在其他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的情形,但公司从未按要求在申报材料中披露。

  值得注意的是,通过层层嵌套和交叉持股,陈斌在影石创新的持股情况显得颇为复杂和隐蔽。如果不是监管部门直接“点名”,外界很难注意到陈斌间接拥有影石创新股份。

  2021年5月,证监会发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2 号》(下称《指引》),对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公司IPO作出了明确的限制和规定,并要求发行人及中介机构在提交发行申请文件时提交专项说明。这一指引2021年6月1日生效,且已受理企业参照执行。

  《指引》 明确,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存在利用原职务影响谋取投资机会、入股过程存在利益输送、在入股禁止期内入股、作为不适格股东入股、入股资金来源违法违规等情形的属于不当入股。

  证监会离职人员,具体是指发行人申报时相关股东为离开证监会系统未满十年的工作人员,具体包括从证监会会机关、派出机构、沪深证券交易所、全国股转公司离职的工作人员,从证监会系统其他会管单位离职的会管干部,在发行部或公众公司部借调累计满12个月并在借调结束后三年内离职的证监会系统其他会管单位的非会管干部,从会机关、派出机构、沪深证券交易所、全国股转公司调动到证监会系统其他会管单位并在调动后三年内离职的非会管干部。

  入股禁止期,是指副处级(中层)及以上离职人员离职后三年内、其他离职人员离职后二年内。

  目前,影石创新及中介机构尚未对该问询进行回复。

  招股书显示,影石创新成立于2015年7月,专注于全景相机、运动相机等智能影像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包括消费级的全景相机、运动相机,专业级的VR全景相机等。

  据影石创新援引市场分析机构Greenlight Insights的数据称,2020年公司品牌“Insta360影石”全景相机全球市场占有率35%,排名第一。其次为日本理光和GoPro,市场占有率分别为28%和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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