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加快城市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健全销地冷链分拨配送体系
5月27日,财政部、商务部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加快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 进一步促进冷链物流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的总体要求是,在已实施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的工作基础上,进一步聚焦补齐冷链设施短板,提高冷链物流质量效率,建立健全畅通高效、贯通城乡、安全规范的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重点抓住跨区域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销地农产品冷链物流网络,加快城市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健全销地冷链分拨配送体系,创新面向消费的冷链物流模式,推动农产品冷链物流高质量发展。
《通知》提出,通过两年时间,推动农产品冷链流通基础设施更加完善,重要集散地和销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工配送中心及零售终端冷链流通能力显著提升,调节农产品跨季节供需、支撑农产品跨区域冷链流通的能力和效率继续增强,为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提供坚实基础。
《通知》提到,通过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资金(以下简称服务业资金)引导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统称省)统筹推进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抓住集散地和销地两个关键节点,进一步聚焦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和现代化水平。引导支持的主要方向如下:
(一)增强农产品批发市场冷链流通能力。在集散地、销地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冷链流通基础设施改造升级,鼓励建设公共冷库、中央厨房等设施,加快绿色、高效、低碳冷藏设施应用,完善物流集散、加工配送、质量安全等功能,增强流通主渠道冷链服务能力。
(二)提高冷链物流重点干支线配送效率。在销地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冷链物流企业等改扩建冷链集配中心和低温配送中心,集成流通加工、区域分拨、城市配送等功能,提高冷链干线与支线衔接效率。推广可循环标准化周转箱,促进农产品冷链物流各环节有序衔接。
(三)完善农产品零售终端冷链环境。在城市供应链末端支持连锁商超、农贸市场、菜市场、生鲜电商等流通企业完善终端冷链物流设施,进一步增强冷藏保鲜等便民惠民服务能力。推动建设改造前置仓等末端冷链配送站点,鼓励配备移动冷库(冷箱)等产品,提高冷链物流终端配送效率。
(四)统筹支持农产品市场保供。有关省(含2021-2022年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支持省)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将获得的2022-2023年服务业资金支持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的补助资金,适当用于支持农产品市场保供工作。对于2022年以来承担相关流通保供任务并受到疫情影响的冷链物流企业,地方可结合实际统筹支持。具体支持内容、方式等由省级商务和财政主管部门确定,并在工作方案中予以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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