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旭股份业绩预告不准确更正不及时,董事长陈刚等被警示
6月9日晚间,爱旭股份(600732.SH)披露上交所下发的《关于对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公告显示,公司2021年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未按规定披露更正公告。
公告显示,2022年1月29日,爱旭股份披露2021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预计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归母净利润)为-7000万元至-1000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2亿元至-1亿元。公司业绩预亏主要原因系上游原材料特别是硅料、硅片等价格持续上涨,造成电池片销售毛利率下降,受疫情影响,终端需求受到抑制,公司平均产能利用率降低。
公告同时披露,本期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2022年4月22日,公司披露业绩预告更正公告称,经财务部门再次测算,预计2021年度实现归母净利润为-1.4亿元至-8000万元,预计实现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2.95亿元至-1.95亿元。业绩预告更正的原因有三点。一是公司期末库存电池片产品2022年1月销售价格下降,出于审慎性原则,补提存货跌价金额约2500万元;二是补充发放年终奖金额约3200万元;三是2021年公司生产受限电影响造成损失金额约2100万元,前期归类为“非经常性损益”,后调整为“经常性损益”。2022年4月30日,公司披露2021年年报,实现归母净利润-1.26亿元,实现扣非后归母净利润-2.8亿元。
公司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归母净利润及扣非后归母净利润的差异幅度分别为79.36%、40.42%,影响了投资者的合理预期。同时,公司迟至2022年4月22日才发布业绩预告更正公告,更正公告披露不及时。
上交所表示,对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刚、时任财务总监熊国辉、时任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徐莉萍、时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沈昱予以监管警示。公司应当引以为戒,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并保证公司及时、公平、准确和完整地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值得注意的是,近期爱旭股份股价却表现强势,短短29个交易日,股价涨幅超过170%,即使爱旭股份业绩预告不准确更正不及时、董事长陈刚等被警示,公司股价依然表现坚挺。银柿财经记者对此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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