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股份回复关注函:债务违约等情况均未达到信息披露标准
6月12日晚间,金科股份(000656.SZ)发布公告称,公司对近日收到的深交所《关于对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进行了回复。公司表示,截至本回函日,公司涉及的债务违约,以及诉讼仲裁、账户资金冻结、资产冻结等情况均未达到信息披露标准,未来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达到信息披露标准的,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对于是否存在票据支付违约情形,公司回复称,所涉事项为公司名下并表项目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向公司供应商以开具商业承兑汇票的方式支付工程进度及材料款,该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为本公司;相关供应商收到商业承兑汇票后与天津联融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联融保理”)签订保理合同,供应商向联融保理申请有追索权的国内保理业务,并将其持有的商业承兑汇票为联融保理提供质押担保,联融保理据此向供应商提供保理融资额度。
自2021年4月至本回函日,相关供应商与联融保理开展该类型保理业务金额累计为18147万元,截至本回函日公司未按期向联融保理兑付的商业承兑汇票余额为4407万元,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11%,未达到《股票上市规则》第七章相关规定的信息披露标准。
对于公司核心商标、部分银行账户及股票等相关资产被查封冻结事项是否属实一事,公司回应表示,联融保理针对上述到期未兑付商业承兑汇票的情况,向法院提起诉讼,截至本回函日,公司经核查后确定的冻结资产包括公司商标(无账面价值)、两家项目公司银行账户(申请冻结金额为844.00万元,实际冻结金额为424.94万元)、公司所持金科服务H股流通股股份(冻结股份数量为1458828股)。
另外,公司表示,本次商标冻结不影响商标正常使用,亦不影响我司对该等商标的其它专用权;截至本回函日,该诉讼涉及实际冻结公司银行账户资金、H股流通股股份金额约为3016万元(其中H股价值以2022年6月9日收盘价,人民币兑港币汇率按照1:0.85计算),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08%,未达到《股票上市规则》第七章相关规定的信息披露标准。
此外,公司也在回复函中提示投资者关注商标存在因法院生效判决而影响我司商标专用权的风险,公司将确保该风险不会实质性发生,公司有能力通过协商等方式妥善解决债务纠纷及公司商标等资产冻结事项,维持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
对于公司是否存在其他金融债务违约的情形,以及涉及的诉讼仲裁、相关资产被查封冻结等的具体情况,公司回复称,截至本回函日,公司涉及的债务违约,以及诉讼仲裁、账户资金冻结、资产冻结等情况均未达到信息披露标准,未来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达到信息披露标准的,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同时,公司也指出,针对可能存在债务违约风险的融资,公司根据央行、银保监会“区分项目风险与房企风险,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不搞一刀切”的监管精神,与各合作金融机构一方面积极争取新增融资投放置换部分存量融资,另一方面协商调整存量融资还款节奏和期限,尽可能减少净偿还额度,保留现金流支持公司良性循环、稳健发展。
对于公司是否存在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回复表示,经公司核查,公司涉及的金融负债违约、诉讼仲裁、资产查封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且不存在未来三个月不能恢复的情形;截至本回函日,公司主要的银行账户资金不存在被查封冻结情况。
公司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五)项、第(六)项规定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需要注意的是,2022年以来金科股份多次收到关注函、问询函。1月22日,金科股份曾收到深交所关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等情况的关注函(已于4月1日披露了关注函回复公告)。
前不久的5月16日,深交所向金科股份发出2021年年报问询函,重点要求金科股份说明是否具备足够债务偿付能力,是否存在流动性风险,已采取或拟采取的防范应对措施等。对此,公司已于5月27日披露延期回复公告,延期到6月10日前完成。而后的6月10日,金科股份公告称,无法于要求日期完成2021年年报问询函回复,将再次延期至6月24日前完成。
对于金科股份年报问询函以及公司相关经营状况,银柿财经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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