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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电源:拟以自有资金5亿元-10亿元回购公司股票

2022-11-09 09:00:01 来源:金投网作者:网络
阳光电源(300274)近日公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00.00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告显示,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0.00元/股(含)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000万股,

阳光电源(300274)近日公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00.00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告显示,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0.00元/股(含)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000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6733%;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00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3367%。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同时,截至2022年3月31日,阳光电源总资产为441.0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60.94亿元,流动资产为373.30亿元,2022年1-3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091.32万元。假设本次拟回购按最高回购金额计算,按2022年3月31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2.27%、约占公司净资产的6.21%、约占公司流动资产的2.68%,占比均较小。

阳光电源表示,本次回购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为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可持续健康发展,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发展前景等,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股份,用于后期对部分核心及骨干员工进行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倪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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