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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明利高管集体操纵股价 处以高额罚款

2021-03-26 00:14:48 来源:未知作者:佚名
自组团队、自筹资金、自买自卖“做市”自家股票,ST明利高管集体操纵股价,成功推动成为新三板公司成交量前五。资金被大量诱入,林军获得巨额收益。证监会披露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曾经的做市明星股ST明利(831963.OC,下称“ST明利”或“明利股份”),曾被恶性操纵,而操纵者正是ST明利的实际控制人林军以及时任董事何忠华、监事陈志强等高管。证监会最终宣布没收林军、何忠华、陈志强三人违法所得2.93亿元

自组团队、自筹资金、自买自卖“做市”自家股票,ST明利高管集体操纵股价,成功推动成为新三板公司成交量前五。资金被大量诱入,林军获得巨额收益。

证监会披露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曾经的做市明星股ST明利(831963.OC,下称“ST明利”或“明利股份”),曾被恶性操纵,而操纵者正是ST明利的实际控制人林军以及时任董事何忠华、监事陈志强等高管。证监会最终宣布没收林军、何忠华、陈志强三人违法所得2.93亿元外,还对林军处以14.67亿元罚款,并对何忠华、陈志强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在2017年8月,证监会就曾通报,某新三板公司存在恶性操纵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专门组织操盘团队,通过自买自卖等异常交易手法,制造该公司股份交投活跃假象,借机减持股份,大额套现。当时就有市场人士指出,该新三板公司很可能是曾经的做市明星股ST明利。

32个证券账户,连续255个交易日

根据证监会的处罚书披露的细节,林军、何忠华、陈志强控制使用32个证券账户在2015年4月24日至2016年12月24日期间,通过采用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交易、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证券账户之间交易的方式,影响了“明利股份”股票交易量,造成“明利股份”交易活跃的假象,成交量、成交额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中均排名全国第四,吸引大量投资者、做市商踊跃跟进购买“明利股份”股票,维持了股票价格,以实现减持股票获利的目的。账户组净减持股数7329.05万股,剔除账户组买入股票金额及净减持股票成本,账户组共获利2.93亿元。

令林军等人的账户组资金是怎么来的?经过证监会调查,账户组交易“明利股份”的资金往来与林军存在密切关联,其中法人证券账户的资金流转由林军指使何忠华安排明利集团工作人员进行操作,自然人证券账户资金来源为林军的自有资金、借款和配资三种情况,资管计划证券账户均是由林军提供建仓全额资金、补仓资金。

证监会进一步指出,此次案件的违法性质恶劣,当事人存在转移资金出境、操纵金额巨大、对新三板市场价格和成交量扰乱波动大等恶劣情形,因此当事人所称本案社会危害较轻与事实不符;第三,何忠华、陈志强在操纵行为中起次要作用,我会已充分考虑两人参与程度作出责任认定并处罚,量罚适当。

账户组交易“明利股份”的资金往来与林军存在密切关联,其中法人证券账户的资金流转由林军指使何忠华安排明利集团工作人员进行操作,自然人证券账户资金来源为林军的自有资金、借款和配资三种情况,资管计划证券账户均是由林军提供建仓全额资金、补仓资金。

“前科”不断

中国证监会广西监管局曾在2016年4月28日对明利创新发出警示函,经查,明利创新2015年3月27日向控股股东广西明利集团有限公司预付资金27230万元,拟收购其子公司防城港市恒昌基础工程有限公司。由于收购终止,6月23、24、26日,明利创新陆续从广西明利集团有限公司收回上述资金。该交易属于非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交易金额占公司201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526.91%,明利创新未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也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所以基于上述行为,广西证监局决定明利创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

2019年1月30日,ST明利发布了《广西明利创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公告》。根据公告,公司获悉实际控制人林军及自然人何忠华、陈志强收到中国证监会另行出具的《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并已知会相关人员。

2019年12月16日和20日,证监会分别下发了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决定书,其中对林军、ST明利时任董事长唐映以及何忠华利分别进行了5-7年不等的市场禁入。此外,对林军等14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证监会称,ST明利存在三方面的虚假陈述,首先是在《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和《2015年第二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存在虚假记载,其次,ST明利《2015年半年度报告》和《2015年年度报告》中未披露关联交易,存在重大遗漏。另外,证监会指出,ST明利年报披露的实际控制人林军的持股比例存在虚假记载,且《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未披露股份代持情况,2015年年报披露的股份代持情况存在虚假记载。

ST明利内控问题早有显露。仅2018年至今,ST明利就发布了5次董监高辞职公告。最近一次披露时间为2019年12月24日,在12月20-23日,ST明利董事会分别收到董事长兼总经理李连发、董事吴小海、董事兼财务总监陈善毓、董事会秘书蒙芳铭等4名董监高人员递交的辞职报告。而李连发在ST明利担任董事长的时间仅有10个月。

2016年12月14日,原本停牌的明利股份应当在当天回复转让时间,但其却在前一天发出致歉公告称,现因工作人员疏忽,未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复牌申请资料。2017年4月,明利股份又未能按时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也就是在这个时期,民生证券、浙商证券、万联证券以及长江证券纷纷表态退出为ST明利提供做市报价服务。2019年7月29日,ST明利又收到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其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资产被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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