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多方政策支持 可参考科创板基本制度

2021-03-26 00:29:27 来源:未知作者:未知
据悉,《深圳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行动方案(2019-2025年)》(简称《行动方案》)已于12月初正式印发,并向深圳市有关部门下发。对于资本市场,《行动方案》指出积极推动创业板注册制改革早日落地,做好深市全面实施注册制改革的准备工作。中泰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迅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行动方案》的下发,说明了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将加快推行。创业板实施注册制之后会更加市场化,需要强化风险防控

获多方政策支持 可参考科创板基本制度

据悉,《深圳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行动方案(2019-2025年)》(简称《行动方案》)已于12月初正式印发,并向深圳市有关部门下发。对于资本市场,《行动方案》指出积极推动创业板注册制改革早日落地,做好深市全面实施注册制改革的准备工作。

中泰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迅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行动方案》的下发,说明了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将加快推行。创业板实施注册制之后会更加市场化,需要强化风险防控以及投资者教育。“创业板实施注册制后,投资者参与可能会更加理性。”

业内人士认为,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可以借鉴科创板基础制度方面的经验,但是在上市标准和退市制度上,则需要创业板自身探索。

获多方政策支持

科创板试点注册制之后,创业板注册制改革的呼声迭起。今年下半年以来,从顶层到部门,创业板注册制改革的声音不断传出。

8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指出,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研究完善创业板发行上市、再融资和并购重组制度,创造条件推动注册制改革。这是顶层设计层面首次提出推动创业板注册制改革。

此后,10月份和11月初,证监会副主席李超和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不同场合先后提出,推动创业板试点注册制。

11月25日,央行发布《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9)》建议,建立科创板动态评估机制。在科创板试点注册制过程中,定期对相关制度安排进行动态评估。试点成熟一项推广一项;需要进一步改进的,尽快根据试点相关情况进行完善,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业内人士认为,这意味着科创板“试验田”功能开始逐步显现,并将在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改革中加速复制推广。

11月初,深交所召开一系列会议,将加快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作为一项重点任务。

万博新经济研究院副院长刘哲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从市场的承接力来看,当前股票市场的估值处于中长期的底部区域,有利于缓冲注册制扩容对于市场的影响。推广注册制,不仅丰富、便利了企业的融资渠道,也有利于提升市场的参与度和活跃度。

可参考科创板基本制度

对于科创板可以参考的经验上,刘哲表示,科创板已经开板两个多月,流程上和系统上的各个环节运行相对平稳、顺畅,在技术和制度层面已经具备了复制推广的基本条件。创业板改革,可以参考科创板注册制的基本制度,如上市条件、注册流程等。

粤开证券首席宏观分析师张德礼对记者表示,创业板实施注册制,可以在上市标准、信息披露制度、退市制度、审核周期等方面参考科创板。另外,创业板需要在现有的基础上适度提升合格投资者门槛,适度松绑再融资制度、并购制度,交易规则也可以参考科创板做出一定的改进。

如是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葛寿净对记者表示,科创板在注册制审批流程、市场化定价机制、交易机制等方面积累了一定的成功经验,创业板可以借鉴。特别是贯穿各个环节的信息披露是可以被复制的。

“创业板改革应当在上市门槛上有所突破,重成长性,适度放宽规模、利润的要求,筛选出更多有发展前景的高质量企业。”葛寿净表示,另外,创业板改革是面向存量和增量的,后期退市制度的适用范围还需要进一步明确。

“创业板推进注册制改革则属于存量改革,可以充分参考现有的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来划定一个合理的上市标准,相比于科创板的准确度更高。”张德礼表示。

创业板应更具包容性

在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过程中,其包容性受到各方关注。《行动方案》指出,提高创业板包容性和覆盖面,适度放宽创业板再融资条件,支持符合国家战略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资产在创业板重组上市。

张德礼认为,创业板重点支持的行业应该属于符合国家战略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

葛寿净认为,创业板成立之初定位于扶持新能源等九大行业,但后来进行修订,拓宽了服务范围。事实上,只要有高成长性,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理论上都可以在创业板上市。

推广方式不宜“一刀切”

在创业板注册制改革过程中,也需要注意一些问题。对于业内比较关注的“新老划断”问题,李迅雷认为,可以按照实施日期划分,此前已经上报排队IPO的企业,继续走证监会审核的上市流程,新申报的企业,则按照注册制流程。

而刘哲认为,创业板推广注册制需要考虑到存量与新制度的链接,推广方式不宜采取“一刀切”的方式,应该给市场一定的过渡期,防止对于存量企业和已经按照原有规则做好上市准备的企业带来不必要的冲击。同时针对新的注册制度加强投资者教育,进行必要的风险提示,防止因为对新制度的不了解、不熟悉,而导致的投资决策偏差。

张德礼表示,创业板推进注册制改革属于存量改革,因此在推广注册制的过程中应当循循善诱,谨慎再谨慎,注意改革速度、程度与市场可承受程度之间的平衡。尽量避免一些投机者钻改革“空子”、 “薅羊毛”等乱象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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