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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时代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021-03-26 00:32:54 来源:金投网作者:网络
No.1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目标的现代化《左传》有云:“信,国之宝也,民之所庇也。”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传统中国文化将诚信视为安身立命的根本。然而,在中国现代化的过程中,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尽管我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取得了极大改善,但是在价值观层面,整个社会面临严峻的信任危机,是不争的事实。社会诚信建设滞后同物质财富的极大丰富和制度建设的丰硕成果形成鲜明对比。在这种背景下,新世纪伊始,中国开始了一场大

信用监管的智能化。我国的市场主体已经超过1亿户。在当前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的大背景之下,如果不能更好地预警和发现有害于社会的潜在风险,各种欺诈舞弊、弄虚作假等不诚信的行为盛行,将威胁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借助智慧化的信用工具,监管者可以及时发现那些违法概率较高的主体,对其实施分级分类的信用监管措施,从而实现有效监管,守住社会安全和公共利益的底线。对于守信情况较好的市场主体,政府应当尽量不去“打扰”,让其在市场经济中自由地创新发展。智慧化的信用监管,将更好地净化社会运行所需要的信用环境。

No.3

数字经济发展信用化

当前数字经济蓬勃发展,其背后离不开作为支撑手段的信用机制。数字经济的发展有赖于信用保障,离开信用的保障,数字经济不可能可持续发展。鉴于数字经济的发展呈现出高度的信用化趋势,我们不妨说,数字经济就是信用经济。

我国2018年通过的《电子商务法》,高度重视信用对数字经济发展的保障,多个条文涉及信用机制,包括要求电商平台建立信用评价机制,将违法失信的主体纳入信用惩戒等。当前,众多新兴平台企业不断探索信用机制的运用,建立了不同模式的信用分、信用评价、信用监督乃至于信用惩戒等机制,通过信用机制提高交易效率,确保交易安全。

而在信用监管过程中,将平台企业以及平台内经营者损害消费者权益、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等行为纳入信用监管的范畴,并对严重违法行为实施相应的信用惩戒,已经成为重要趋势。信用监管的基本目标,同样是要净化数字经济的信用环境。

No.4

数字经济与信用建设要实现高度融合

信用建设与数字经济两者之间的联系日趋紧密,未来应当促进两者之间高度融合,从而推动市场经济发展,更好地增进社会福祉。

融合发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数字经济应当融合发展,社会信用体系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伦理和制度内核,数字经济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技术支撑,两者都要对经济社会治理贡献力量,共同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

信用支撑。要强化数字经济领域的信用建设,在数字经济领域构建完善的信用信息传递、信用产品提供、失信惩戒等机制,为数字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法治协同。社会信用体系和数字经济虽然处在不同的领域,但由于社会信用体系与数字经济的高度融合,需要强化两者的法治协同。信用建设以及信用监管尤其要体现数字经济发展的法治要求。

当前,数字经济已成为促进经济增长的新引擎,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高质量的数字经济不仅是发展出来的,更是“管”出来的。建设数字中国,推动数字经济发展,需要构建新的监管机制提供保障。在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大背景之下,将信用机制嵌入数字经济监管以适应数字化转型的需要,成为创新监管的重要突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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